隔屏对话、如在现场,云转播助力提升冬奥视频服务******
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期间17个场馆的新闻发布会中,北京冬奥会新闻发布会视频服务系统(Info-AV)这项创新技术被广泛应用。据了解,自1月30日服务本届冬奥会首场正式新闻发布会至冬奥会闭幕,Info-AV系统将249场新闻发布会素材便捷传递至全球媒体记者和工作人员,素材总时长达8049分钟。
Info-AV系统为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基于自研的云转播平台实现。该系统的应用,使本届冬奥会的视频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什么是云转播?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张鹏洲介绍,云转播通过云化采、编、播技术,实现传统转播设备云端化、人员服务远程化。与传统采集中制作人员都在现场的模式不同,现在仅需要拍摄人员在现场,制作、导播人员远程接入网络就可以完成信号制作。原有需要在转播车内完成的多项工作,也可分解为多个团队分别在不同地点通过云转播协同完成。
传统转播模式以现场制作为主,需要配备大型导播制作团队,还需要采用昂贵的转播车,设备成本高、人员投入大。相较于传播转播模式,云转播的优势则体现在“两降一升一创”——“两降”指降低转播成本、降低制作节目专业门槛,“一升”指团队效率提升,“一创”指转播模式的创新,为观众提供新体验。
作为一项新兴视频直播技术,云转播的实际应用效用如何?在2月16日举行的2022北京新闻中心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冬奥组委技术部部长喻红介绍,Info-AV能将现场拍摄的多角度视频和多音轨音频(包括现场声及同声传译)编码后推送至云端,利用云计算的存储、计算、网络传输等资源,将音视频流进行合成、导播、制作及存储,并输出具有多音轨(HLS格式)的音视频直播流,同时支持收录和点播。该服务依托现代网络、通信及云计算技术,实现大流量、高并发的直播应用,当前可并发支持5场发布会直播。
此外,本届冬奥会期间,远程虚拟同框采访系统支撑了多场连线活动。运用该系统,多方连线人能够置身于虚拟直播间,在低时延的交互下远程连线互动,可使用手机完成各方信号的采集及回传。
记者了解到,本届冬奥会前的“相约北京”系列测试赛中,已多次使用云转播及相关衍生服务。在五棵松体育馆、首都体育馆、国家体育馆、国家速滑馆和国家跳台滑雪中心,云转播和基于云转播技术的远程无人混合采访、远程新闻发布系统投入应用,并成功完成冰球、短道速滑、速度滑冰、花样滑冰、跳台滑雪等多场赛事和相关活动的转播服务。
“远程无人混合采访包含现场混采区(运动员端)、云转播平台和远端记者3个部分。”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部产品总监郭真提到,利用5G网络的高速率、低延时等特点,通过摄像机和显示屏等视频采集设备和展示屏幕,保证运动员和记者之间的采访实时传输。总体来看,使用5G+云转播技术,不仅减少了现场技术人员聚集,还进一步提升了赛事转播安全。
“基于核心底层大视频的能力和一系列云转播的产品和技术能力,未来云转播可以在若干领垂直领域发挥作用。”北京国际云转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涛表示,例如,在教育行业,云转播和5G技术能力的结合,将能够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青少年的体育教育培训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创新体验。(孔繁鑫)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